假冒伪劣、恶意诈骗、经营资质可疑——
本报记者 李丽辉 许志峰
尽管足不出户、轻按鼠标就能搜到自己心仪的商品,但网上购物却成为消费者新的投诉热点。
据北京市工商局统计,今年10月份,北京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共受理网上购物等相关问题咨询66件,消费者投诉1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6.7%。网上购物中出现的商品有瑕疵、商品实际性能与网站宣传不符等问题成为投诉重点。北京一位消费者反映,在网上购买了一台数码相机,经厂家鉴定是假冒商品,要求赔偿时却遭到网站百般推诿,至今问题难以解决。眼下,大多数人上网购物都是通过图片资料、网上广告来选择商品的,无法看到实物,只能听凭卖家“王婆卖瓜”式的自卖自夸,所以极易出现“货不对版”等问题。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销售的商品出现问题,网站之所以敢不认账,主要是消费者手中的购物证据不足。汇(寄)款是网上购物采用的主要支付方式,消费者手中除了汇款单,没有其他购物凭证。由于汇款单只注明了寄款事项,而无法具体标明商品的功能、型号等内容,一旦出现交易纠纷,很难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卖方应负的责任,加上许多网上交易是跨省市的异地交易,给监管部门受理与查处造成困难,消费者的损失很可能追不回来。
此外,部分电子商务网站为了扩大交易平台规模,随意降低网站准入门槛,使网上经营者良莠不齐,而导致网上购物的恶意诈骗行为时有发生。广州市警方近日公布,今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在自制的英文网站上,发布了出售电池、CD盒等虚假购物信息,多名外国人按照陈某提供的账号汇款购买,结果却受骗上当。陈某涉嫌诈骗金额超过3万美金。
专家建议,目前应尽快完善有关网上交易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监管,建立健全网上交易信用认证体系。大型网络交易平台应切实负起职责,加强对经营者的资格审查,保证网络交易安全。可喜的是,一些网站在这方面已开始采取行动。一家名为“城库网”的电子商务网站日前宣布,网站将对有合作意向的企业进行资质调查,并将其营业执照、产品质检报告和交易诚信记录等内容列入诚信档案。一旦发生会员企业欺诈消费者的情况,城库网将提供违规企业相关信息,协助消费者维权。
对于目前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12315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注意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可通过不同网站或多种途径了解所需商品性能、价格等再决定购买,收货时做到当场仔细验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电视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根据自己所需再决定是否付款。如果已经购买了商品并发生纠纷,应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