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发烧友的虚拟乌托邦世界。点击进入VeryCD.com网站,你会发现到了免费乐园,6327部电影,15416张音乐CD,3358套各类软件,2417部连续剧和更多网友的原创内容等共计35324项完全自由的下载项目。在这里,所有的网民无需注册,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惟一需要做的就是下载eMule(电骡)客户端,连上网线,然后一切内容就会应有尽有。
支撑VeryCD.com的是一种名为“P2P”(Peer to Peer的缩写,一种端到端传输技术)的时髦技术。通过这种技术,人们可以直接连接到其他用户的计算机、交换文件,而不是像过去那样连接到服务器去浏览与下载。P2P使得网络上的沟通变得容易、更直接共享和交互。
嗅觉灵敏的风险投资商早已密切关注这个领域。IDG VC(风险投资)等投资机构开始了试探性的投资,但由于版权风险的考虑,规模一直不大。
国内的P2P网站,一边在灰色地带中小心翼翼的探索商业模式,一边在困惑中等待春天的到来。一方面,版权人视之为洪水猛兽,国内外的唱片和电影巨头等正在全球范围内发起诉讼。另一方面,用户视之为福音,是互联网最基本的共享价值理念的体现。
事实上,众多P2P技术的出现和应用,如同打翻了潘多拉的魔盒,然而在这个魔盒中真的蕴藏着颠覆网络世界的力量吗?
分享互联网
2002年,在上海大学读书的戴云杰和黄一孟有了创办一个个性化影视音乐收藏网站的想法。一个偶然的机会,两人发现了德国人默克(Merkur)公布的P2P开源软件eMule,这种直接点对点交互的新理念使得两人眼前一亮。
偶然“发现了eMule这个软件,用过之后有种很激动的兴奋,我们觉得eMule是发挥出互联网本质之一的工具。”黄一孟回忆说,“我们把eMule汉化改写,再加上个性化的影视音乐收藏网站创意,就诞生了VeryCD网站的雏形。”
短短两三年时间,VeryCD已经从当初默默无名的个人网站,变成每天全球700多万的访问量,客户端软件安装量每日接近10万的网络新热点,网民称其为“中国P2P下载第一网”。
“VeryCD就是‘分享互联网’,我们的使命是通过开放的技术构建全球最庞大、最便捷、最人性化的资源分享网络。”黄一孟在VeryCD上写道。
“P2P领域没有现成可循的商业模式,一切都得自己摸索着做,”黄一孟说,“将来的VeryCD可能会发展成为一个多媒体资源搜索平台,与现有的搜索引擎不同的是,我们搜索的是使用P2P共享资源的用户电脑中的分享资源。”
目前VeryCD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网页广告,再加上少量的网友捐助。
探索商业模式
与VeryCD不同的是,国内另一家P2P网站POCO走的是由风险投资推动的完全商业化路线。
负责运营POCO的广州数联软件公司总经理姚鸿认为,P2P必须要有可行的商业模式才能生存。
据姚介绍,POCO成立之初就引起了IDGVC的注意。在最初象征性地投资数百万人民币试水之后,在今年2月,IDGVC又进行了1400万美元的第二轮注资。
在充足资金的推动下,POCO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除了像VeryCD一样提供大量的P2P多媒体内容下载,还涉及摄影、美食、影视在内的娱乐互动平台、在线视频娱乐平台以及电子杂志制作发行。
“目前的收入模式还是类似传统网络媒体,主要通过广告盈利。但最近我们和一些唱片公司正寻求合作,希望能够通过POCO强大的下载分享功能来实现大规模的多媒体传播,改变传统唱片公司的发行模式。”姚鸿介绍说,“我们会加强和正版厂商的合作与利润分成。”
11月8日,POCO宣布与北京飞乐唱片公司实现合作,宣布推出中国第一本多媒体正版音乐电子杂志,并通过P2P技术进行高速海量发行。
“现在我们已经能够盈利,今年的利润估计可以接近数百万元。”姚鸿向记者透露,“另外我们还在考虑一些新的商业模式,例如针对一些大集团用户,通过P2P平台发行一些定制的企业内刊,团体内部读物等等。”
此前,台湾飞行网(Kuro)的会员收费模式一度曾经被业界津津乐道。Kuro拥有近50万付费会员,集中在台湾和东南亚地区。
易观国际新媒体研究部分析师陈海滢认为,目前由于缺少差异化服务,国内P2P网站大部分还是停留在吸引广告投放的商业模式。国内的P2P网站要想长久,如何寻找出合理的商业模式是关键问题。
“很多正版图书公司,唱片公司找到我们,希望能够通过我们实现发布一些内容来达到在网络上大容量迅速传播的效果。”VeryCD网站的黄一孟称,“P2P的大量共享传播,使过去‘先收费,再下载’的模式行不通了。”
利益博弈
P2P软件的火爆,正是版权所有人的梦魇。
唱片和电影巨头早已在全球展开了针对P2P网站的诉讼行动。2001年,美国唱片工业协会针对Napster音乐P2P平台发动诉讼大战,被认为是版权人针对P2P行业的全球第一诉,标志着双方正式拉开了在诉讼维权之后的利益博弈大幕。
今年10月24日,中国P2P第一案拉开序幕,作为百代唱片中国区代理的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缘由为飞行网(Kuro)平台上有59首未授权歌曲。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这一全国首例涉及P2P的侵权纠纷案。
“通过这些发展轨迹我们可以看出,从国外向国内,从内容提供商到服务提供商,到具体网站甚至是下载用户,全球的版权人正在有目的、有计划地分批诉讼” 易观国际分析师陈海滢说,“但P2P带给旧有版权体系的冲击还远未结束,这一切才刚刚开始。”
调查显示,尽管音像产业在打击盗版方面采取了严厉措施,但超过三分之二的在网上交换音乐的美国计算机用户根本不关心一首音乐是否是有版权的。而在中国和亚洲地区的网民来看对于采用P2P下载和分享,已经在事实上认为是理所当然。“‘没有人在乎下载的电影、音乐、游戏、软件的版权问题’,在网上的一份随机抽样调查中,86.5%中国网民选择了此项。”陈海滢称。
“P2P由于改变了传播模式,其商业模式也一定要继续革新。然而双方的博弈格局还没完成。如果P2P还未长成,而被法律扼杀掉,对传统唱片厂商来说也不能获得更多的利益,这是一种双输结果。目前还需要利益相关各方的智慧。”中科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副院长吕本富教授说。
吕本富认为,P2P本身的价值无庸置疑。它改变了传播模式,同时对传统的传播方式进行了利益重组,旧的利益持有人必然有所反抗。“现在法庭宣判大多倾向于强大的版权所有者,倾向于扼杀新模式。”
P2P的明天
在互联网分析师眼中,从互联网兴起到2001年被视为第一阶段,即门户时代,诞生了当年的十大门户网站和第一批网络新贵。 第二阶段是搜索时代,从2002年到现在,由于内容急剧增加,搜索为王造就了Google和百度神话。第三阶段是个体互动的阶段,互联网的核心价值开始回归技术本质,用户向往的是一种交互、互动、参与、共享的网络,诞生了Web2.0等新的网络概念。博客文化的兴盛,和类似P2P个人网站成为网站的主流都是这一趋势的体现。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媒体大大提高了资源的分享与传播速度,P2P对传统音像媒介的冲击,绝不代表音像产业会因此无法生存。这完全取决于传统的音像产业能不能利用好互联网这个新媒介,而不是如何去扼杀和阻止音像制品在互联网中的传播。”吕本富教授称。
由于P2P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很多项目都是在灰色地带徘徊,风险投资商目前对这类公司的投资金额并不大。
IDG合伙人周鸿一之前曾向外界透露,P2P技术极受用户欢迎,但版权争议确实太大,对POCO(多媒体资源共享软件)的P2P项目他们也只是尝试一下。
而软银的一位董事表示,现在投资界比较看好有类似Web2.0概念共享、互动的新兴网站,P2P虽然有类似的概念,而且极受网民欢迎,但一是没有突破性的可行创新商业模式,二是由于中国在知识产权监管上的缺位,所以不会有太多的投资。
吕本富教授认为,现在P2P公司主要可以采取两种办法解脱困境,第一,如果网站商业模式还不错,可以在监管缺失的条件下偷偷摸摸先做起来,但尽可能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比如,可以声明,如果版权持有人感觉受到侵权,可以向网站发来声明,我们立即撤下,如果不声明,我们就分享。
据了解,在国内现有的监管体系下和网站经营惯例,VeryCD和POCO就是采用“24小时通知纠正的方法”。一旦有人提出版权声明,24小时内即刻撤下。
第二,P2P小公司在大家目前都不赚钱的情况下,很难生存。小公司可以投靠大公司。走当年Napster的路。“Napster当年像农民起义,而被AOL收购后才算修成正果。”
据了解,现在我国的版权体系在针对P2P监管这一块,基本上还是空白,对于P2P网站的监管现状是“什么部门都管,但谁也不知道该怎么管”。
“P2P不仅有颠覆旧有网络世界的力量,也有建设的力量。”黄一孟说,“希望百度和Kuro的官司结束以后,至少可以帮助大家了解法律上的界定,让大家大胆地尝试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