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1月29日专电 (肖海波、张铭) 以将近1000元现金买一把只在网络游戏中才能存在的虚拟武器,将游戏中的货币“出口”以赚取利润。这样的网络游戏交易如今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有关人士认为,网络游戏道具交易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真空。
近来,从玩家个人网页到游戏专业网站均有出售虚拟道具的信息。在西安市东大街红树林网吧,几位本地网游玩家表示,价值数百元甚至上千元的“极品武器”(虚拟道具)是一些狂热玩家追求的目标,普通玩家很少问津。也有不少人将高等级的游戏人物账号出售,售价常常在千元以上。对普通玩家来说,掏上几十元现金买上一些游戏币是很常见的,特别是在网吧里。
在这家网吧里,有两位玩家以30元现金兑付100万游戏币比价进行交易。交易的方式很简单,一手交现金,一手在游戏中给付游戏币。据了解,无论是大金额交易“极品武器”、游戏人物账号,还是小金额交易游戏币,都处在一种私下进行的状态中。在沿海地区,目前出现了雇人在网游“魔兽世界”中赚游戏币,然后通过相关渠道将游戏币卖到外国去的事情。
除了玩家之外,虚拟道具交易很少有人能搞明白。西安一些公安、工商人员执法人员认为,虚拟道具的交易是否受法律保护说不清楚。陕西省消协一位负责人说,虽然他认为玩家可以算做消费者,但是虚拟道具交易如果出现争执,肯定很难处理。
在很多网络游戏中,运营商往往都有提示,不赞成玩家之间用现金进行交易,有的还声明自己不负相关责任。西安浩元律师事务所的曹林生副主任说,这类交易逐渐增多,但如果有纠纷怎么定性是个大问题。从一个法律工作者的立场看,这类明显缺乏法律支持的交易应该受到限制或是禁止,相关部门应该对此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