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燎原的网上商店不仅成为人们淘宝的新去处,也引发了税务管理的新争议
本刊记者/廖素冰
芊芊美衣的掌柜呼延乱语(网名)这两天很忙,临近圣诞、元旦,她在淘宝网上经营女士服装的小店生意热火,邮局、银行,寄货、查账,她忙得不亦乐乎,十几分钟时间里,她一会上新款,一会去发货,俨然是个争分夺秒的小老板。
芊芊美衣在淘宝网上开业才半年时间,但每月已经有两三千块钱的纯利润,对这样一份兼职,25岁的女孩呼延乱语很快乐、满足。但当被问及商店是否缴税时,她显得惊讶,“网上开店还需要缴税吗?”
盲点
像呼延乱语这样,年轻、时尚,在网上拥有自己店铺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从喜欢网上购物到灵机一动自己开店,中间的跨越太容易了。相对于传统店铺,在网上申请开店非常简单,只要在网站注册,提交身份证号、银行账户信息就可以拥有人人可以光顾的虚拟店铺。
不需要到工商局登记申请营业执照,没有人监管,不用交店铺租金,而其中最吸引人,也许不为大多数人所注意的地方在于——不用缴税。芊芊美衣的经营成本除了进货成本,就是网费、电话费,因而与实际店铺相比,具有极强的价格竞争力。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14次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37.8%的网民在最近一年中有过网上购物的经历,未来一年计划网上购物的比例将达到58%。
一个让ebay易趣员工颇为自豪的说法是:每五分钟就有一幅国画被卖掉,每三分钟有个照相机被卖掉,每一分钟有个手机被卖掉,每十秒钟有件T恤衫会被卖掉,每四秒钟就有一个新会员加入。
淘宝网提供的数据显示:在注册的20多万家店铺中,淘宝网可监测到的第三季度成交额为23.4个亿,涉及1200多万件商品,这基本相当于6个王府井百货商场的商品总量,而且,从12月15日开始进入圣诞、元旦档期,与上个月同期相比,成交量上涨了30%-40%。
除了淘宝网外,给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平台的著名网站还有易趣、雅宝,甚至阿里巴巴、ebay等总部在国外的顶级C2C(个人对个人)网站也参与到中国广阔的个人网上交易上来。但这些大量的网上交易,在纳税问题上仍然存在很大空白。
交锋
无论国内国外,对网上销售征税是极少的个例。美国国会《互联网免税法案》对网上销售也作出了免税规定。而中国对此目前还没有制定出相应的税法,因而还在灰色地带徘徊。
在接受记者随机采访的几位网上掌柜中,几乎没有人在一开始想到过缴税的事情。淘宝网的钻石级掌柜loveasy最初只是在网上卖一些自己搬家不要的书籍、物品,属于二手交易,类似于最早的跳蚤市场。
“我当时只是想,不用交店铺租金就可以卖东西,挺好的”,后来她逐渐进了一些新货,也开始有利润,确实有不缴税的价格优势。
随着网上商店交易量的逐渐增大,是否应该对其征税开始变得模棱两可。
有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对个人在网上开店是否要征税还处在讨论过程中,已经持续了一两年。对网店一管理就谈征税不可取,征税将会打击很多人的积极性,而且网店解决了上百万人的就业问题。如果放宽,盘子会更大,同时还带动相关行业发展,形成连带经济,美国不征税也是考虑到这点。
淘宝网的公关经理陶然明确提出不赞成目前对网店店主征税,他认为,从国家利益来说,现在征税不太合适,“全国2500万网上购物人群,卖家最多几百万,即使征税,每年最多几个亿到十几个亿,但付出的征税成本会很大,而且国外也很少对网上销售收税。”
易趣网在用户协议条款中明确表示:用户应负责缴纳与使用本公司服务和本公司网站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所有适用的税。淘宝网也有类似规定。但实际上,两家网站的公关人员都表示,没有个人店主为此缴税。
但根据税收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网上商店不用缴税具有的天然竞争力显然对租用实际店铺的商家不公。税收部门对此也并非毫无察觉,并在有限的范围内采取了行动。
湖北省丹江口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许志高在接受《新世纪》周刊电话采访时谈到,税务部门已经注意到网上商店的逃税可能,今年6月份,丹江口市国税局已经将在“丹江在线”、“丹江便民网”平台上开店的十几家网上商店纳入到正常的税务管理之中,还建立了动态跟踪制度,搜寻店主信息资料,并登记造册,由税务管理员按照店主资料,跟踪上门,逐户清理。
“但这也是不定期监控,偶尔突击检查一次,类似的举动别的地区也在做,只是不明显而已。” 许志高说。
与此相类似,江西省工商局10月24日出台了《江西省互联网上经营主体登记后备案办法》,其中明确指出,今后“网上开店”不仅要办照,而且必须进行网上备案。许志高认为,对网店的管理也依然适用现行税制。
困难
“如果国家强制要求缴税,我可能会缴的,因为这是应该的。”芊芊美衣的掌柜表示理解。如果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征税就应该没问题,但要执行起来却是困难重重。
“因为个人有很多办法可以逃税,国家目前没有办法监测网上交易行为,作为交易平台,网站也只能监测到网上发生的交易,网下发生的则无法统计”,陶然说。易趣网公关处黄蕾则表示:易趣网作为收费网站,可以监测到网上发生的交易数额,但不会对店主以外的人公布,我们没有权利干涉卖家。
执行困难归结起来,原因有几点,一是工商处没有登记,无法追查;二是实际交易量无法统计,难以给定税额;三是多数买卖双方不要求开具发票,无据可查;四是一些店主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并非长期固定发生交易,有的还未达到5000元的起征标准。
北京市国税局征管处的工作人员认为发票是追缴的手段,“买家可以要求卖家出具发票”,她说。对此,淘宝网掌柜loveasy的做法是,给买家提供自己在商场买东西的发票,“他们可以接受这个,但很少有人这么要求。”
税务部门主张缴税的倾向和实际无为的现实矛盾,与网上商店的功能演变不无关系。1999年开始的大规模电子商务C2C模式更类似于网上的二手跳蚤市场,只是旧货交易,是短期行为,那时对二手商品不征税是合法的。
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十六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项目里包括“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随后几年出现了网上创业、开店做生意的口号,卖家已经从个人名字变成了某某精品店、专卖店,出售的是包装完好的新商品,C2C也从一个偶发性的个人二手转让行为,演变成为今天有正常进货流程、持续性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
而此时,国家的政策还未跟上。“政策都是迟滞于现实的,这个在目前谈还比较敏感”,北京市地税局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何先生说。
二手商品不征税,这是为网店不缴税开脱的最大法规依据。而实际上,以新代旧成为网上最活跃店主的正常做法,以企业代替个人(即表面是C2C,实际是B2C)也不在少数。从买家实际利益来说,不征税意味着出现问题无法投诉、无法保证售后,实际也在损害消费者自己的利益。
对呼延乱语来说,征不征税不重要,“只要有兴趣,还有钱可赚就行了,如果征高了让我亏本,我就不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