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记者 谢长艳) 昨天,有读者发现一家创业网站上在教授“福娃”相关产品的制作。昨天奥组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该网站虽没有明显营利目的,但奥组委并没有授权其做福娃制品的宣传,他们将对其进行调查并处理。
昨天,记者按读者报料的地址点开这个创业投资的网站,在该网站首页顶部有2008年奥运会吉祥物火娃的形象,火娃下方写着“福娃商机”四个字。点开这个图标,便进入了该网站的福娃专题,5个可爱的福娃置于网页顶部,下方是福娃相关产品制作方法的详细介绍。制作的物品有钥匙扣、陶瓷杯、服装等10余种。
记者还看到,在福娃专题里除了这些物品制作的介绍外,还有各媒体关于福娃商机的新闻、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娃运动造型等相关链接。虽然该网站看起来很成熟,网站的创业论坛也有多人光顾,但记者点开该网站的联系方式时,却发现根本没有电话联系方式和地址。
“网站教个性化福娃的制作方法,为什么叫‘福娃商机’呢?”读者程女士质疑,“把福娃标志放在网站里做宣传,是不是算侵权?”她说。
如果百姓自己做一些个性化福娃的东西作为收藏爱好,不出售,并不存在侵权。但如果用于销售则必须经过奥组委特许,否则就要被追究相应的责任。”昨天,北京奥组委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奥组委没有授权该网站做福娃制品的宣传,他们一定会认真调查此事再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