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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吉祥物图案网上遭篡改 律师称涉嫌违法

2005-12-16 11:30:49作者: 石果

    我市一大学生制作“爆笑版福娃” 律师称此举涉嫌违法

  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福娃”一亮相,就受到市民的喜爱,但如今这五个可爱的吉祥物形象在网上已被人改得面目全非,“CS版福娃”、“圣斗士版福娃”、“名人版福娃”等版本达到20多个。
 
  在我市一论坛里,一名为“爆笑版福娃”格外醒目,它的制作者竟是我市一大学生。

  在我市一青年网站的论坛里,一个名为“爆笑版福娃”的帖子主要内容中,五个“福娃”无不惨遭被改头换面的厄运,“晶晶”的面部被篡改成了黑白无常、“欢欢”成了佐罗、“贝贝”变为了人猿泰山、“迎迎”化身为奥特曼、“妮妮”则成了机器猫。

  在该帖的跟帖中,另一些造型各异的“福娃”也纷纷现身,有的被换上歌星、影星的头像,有的被杜撰成中外动画片的形象。更有甚者使“福娃”龇牙咧嘴、凶神恶煞,使“福娃”完全失去了原本可爱、活泼的造型。

  记者通过QQ联系上这位名为“闲猫”的发帖者,他自称就读于九龙坡一高校,现已大四,因为自己所学专业与绘画相关,所以闲着无事时就经常对图片“增彩”,还常把自己的头像与名人的身体进行“交换”。

  他还介绍,本帖的跟帖都是从网上下载的各种版本的“福娃”,目的只是为了搞笑。

  记者了解到,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未经奥组委的授权,任何人不得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我市维愈律师事务所的丁律师表示,网友在论坛里发布此帖,虽然不是存在明显的商业目的,但擅自对福娃进行篡改、侮辱也要属侵权违法,因为“福娃”的形象除了权利人外,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其权利。网友“闲猫”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有权向网站提出删除此帖的要求,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对网站提起诉讼。

  记者联系上北京奥组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称,此帖应属网友在搞“恶作剧”,这种依靠网络的“恶作剧”刷新快、受众多、管理起来很有难度,他希望“糟蹋”福娃的人尽快收手,还大家一个整洁的奥运环境。

  当“闲猫”知道自己已涉嫌违法时,他感到惊恐不安,并表示尽快收手,立即删除自己创作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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