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1日,田英就tianyaclub.com域名纠纷案给新浪科技发来声明,坚称自己为域名合法所有权人,从未将域名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人,以下为声明全文:
张成茂律师就TianYaclub.com域名纠纷的法律声明
一、“TianYaclub.com”于1999年2月25日登记注册,合法所有权人为田英(TianYin)先生;
二、田英先生合法所有的“TianYaclub.com”网站名称“天涯社区”,从未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三、“TianYaclub.com”与中文“天涯社区”名称,被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期限长达6年,期间从未支付任何使用费用,已构成侵权行为;田英先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用任何合法手段追要该笔费用;
四、任何将“TianYaclub.com”与中文“天涯社区”名字,而已割裂开的使用行为,将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北京市天溢律师事务所
张成茂律师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