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0年“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的临近,各地纷纷公布了消费者投诉热点领域,其中网络消费投诉逐渐增加,已经成为了让消费者烦心的话题。网络购物让消费者足不出户,享受到来自全国乃至全球丰富的商品,但由于网络的虚拟和远程性,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欺诈消费者、购物安全事件屡有发生。这样,网络购物让人又爱又恨,如何才能让人不烦心呢?
包括政府、第三方机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内的社会各方面都正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引导消费者安全购物,保障消费者权益。
立法上,上海市有11位市人大代表提交了尽快制定《上海市网上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该市财经委也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各方意见;全国人大代表也有多人提出加快电子商务立法进程,切实保障网络消费者权益。北京市公安局、网上交易保障中心等机构相继发出了安全网购的预警。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安全网购的五要素:不贪便宜、选择知名商务网站和信誉度高的商家进行交易、商品结账时一定要使用网站指定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细致鉴别真伪商务网站和索要交易保证金纯属骗局。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中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目前在网络购物中显得比较苍白,不能切实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这也是国内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屡受侵犯的主要原因之所在。但在国内电子商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众多新问题不断展现,制定一部完善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是不现实的,更主要的应该是依赖于电子商务经营者主动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障尺度,乃至形成行业规范。
C2C网上商城淘宝网把2010年定为“消费者年”,进一步提升消费者保障计划。更多的B2C网上商城也一样通过强化自己的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者购物的安全感。专注于创意实用居家领域的电子商务网站趣玩网也在3月举办了“诚信月”活动,提倡原创正品,进行秒杀。另外,一直实行的包括有货到付款、30天的免费退换货保证等都极大地增强了消费者对其网站的信任。对于消费者来说,货到付款相比较其他付款方式更加安全,因为它能让消费者在收到货物、验收满意之后再真正付款,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地来购买趣玩网上的创意产品。趣玩网也因此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在2009年里获得了包括“消费者最喜爱网站”、“公众满意度调查榜金榜”、“中国网上零售商城品牌50强”等荣誉。
由此可见,网络购物要想让消费者不烦心,需要立法与行业规范双管齐下,但目前阶段更需要的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主动去提升消费者权益保障尺度。